根据《嘉仕(JUS)奖学金章程》和《嘉仕(JUS)奖学金评选办法》的规定,经嘉仕(JUS)奖学金理事会研究,决定在我院法学专业2009级和2010级法学专业学生中开展2013年嘉仕(JUS)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本次嘉仕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面向符合条件的法学专业全体学生,并加强对申报、评审和公示等各环节的管理。
二、评选对象
法学专业普通全日制三年级、四年级本科生。
三、申报条件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品德优良,行为规范;
2、大学阶段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成绩的优秀以上;
3、综合专业素质高,有良好的发展潜力;
4、有明确的学业成长计划;
四、申报方式
嘉仕(JUS)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与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。由本人提交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,教师填写推荐意见。
五、评选方式
本次评选工作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。初评阶段,由嘉仕奖学金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的审查;终评阶段,由嘉仕奖学金秘书处邀请理事会成员、学院领导、法学系领导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最终的评审,分演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。
六、时间安排
1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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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嘉仕(JUS)奖学金秘书处将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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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仕奖学金秘书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