辅仁大学黄源盛教授作客江汉大讲坛

发布者:刘为浩发布时间:2018-09-25浏览次数:1300

2018919日(周三)上午,著名法学家、辅仁大学教授黄源盛先生作客江汉大讲坛,在爱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模拟法庭作了题为“近代中国法制的型塑——法律移植百年思索”的讲座。

讲座由江汉大学副校长李卫东教授担任主持人,爱游体育app下载官网院长赵立新教授、余超老师、郑进老师、李江老师、张心怡老师、童旭老师,以及爱游体育app下载官网学生一起聆听了本次讲座。

讲座伊始,李卫东教授首先对黄源盛先生的学术经历和成就进行了梳理和赞誉,并介绍到场嘉宾。进入讲座后,黄老师从诗歌发题,说及法学学习需要人文素养,否则如死水无源,难以触及法律的精髓。继入主题,黄老师从1902年的时局开始,讲述法律改革的政治动因:一是慈禧太后缓和权力危机;一是收回领事裁判权。然是,古老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,中国法律迈入近代化的新纪元。

从传统到现代,是一种“变”,要问为何“变”?黄老师从法律继受的含义及理论基础开始,以力的理论、规范饥渴理论、面子理论、自觉理论等,说及继受外国法的原因。接下来,黄老师讲法律改革如何改。先是任命修律大臣,成立修订法律馆,还谈及为何要请日本法律专家的问题。修律并非顺利,众所周知的“礼法之争”发生了。黄老师以“无夫奸”条为例,叙及两派争论,并以“亲亲相为隐”为引子,谈到现代刑法中的“亲告”,以及刑事诉讼法中的被告人至亲“拒绝出庭作证”的权利,让大家思考法律中的伦理性条款。

晚清十年的变法修律,拉开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历程,中国法律由家族伦理义务本位向个人自由权利本位迈进。在法律移植的百年里,清末法律改革只是第一阶段,是法典的蜕变期。进入民国,法律移植和改革仍在继续。民国元年至民国十七年(1912-1927),是法典过渡期。之后立法院成立,颁布各种法典,是法典整建期(1928-1949)。至今天,清末法律改革已经百年,法制中还有当初改革的影子,传统与现代的调和仍在进行,“立法继受”并不只是立法者的一次立法行为而已,而是长期社会变迁与法律变迁的适应过程。如何看待,需要继续思考。

随后,黄老师与学生进行交流,学生就法律继受本土化、亲亲相为隐的现代性思考等问题提问,黄老师启发式的回应了学生们的提问。

最后,李卫东教授总结,并对黄老师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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