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

发布者:刘为浩发布时间:2018-04-04浏览次数:1766

根据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,因审判工作需要,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13名。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本次招聘工作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,以笔试、面试、专业技能测试三项成绩为其总成绩,经体检、政审合格后,按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较强的责任心,热爱司法事业;

2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未受过刑事、行政处罚;

3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831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,无生理缺陷,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;

4、大学专科法律专业毕业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5、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,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能力,语言沟通能力良好。

6、同等条件下,法律专业毕业生或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证及以上并具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优先录用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1、报名。报名者于2018434月9进行网上报名,报名人员须登陆到汉阳区人民法院官网(http://hyqfy.hbfy.gov.cn),下载《报名登记表》如实填写,填写完后提交到1125661479@qq.com邮箱。410进行网上初审,411报名人员登陆汉阳区人民法院官网查询笔试人员名单。

2、笔试考试。2018413上午8:30,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、2寸近期登记照2张,到本院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进行书面材料报名审核。9:30—11:30在本院七楼会议室进行笔试,主要考查法律及时事政治等知识。

3、专业技能测试:计算机汉字录入。2018413下午2:00,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七楼阅览室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测试,主要考查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度。

4、面试。2018417上午8:30,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进行面试抽签,9:00面试开始。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。

5、确定成绩。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,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%,面试成绩占40%,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5%(计算机录入考试不得低于40/分钟,不达标者,不得进入面试)。

6、成绩公告。所有考试完成并汇总成绩后,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,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将在汉阳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告。

7、体检和政审。应聘人员经笔试、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,对成绩排名前13名的人员进行体检(费用自理)和政审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,政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现实表现、遵纪守法等情况。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,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。最终确定13人聘用为速录员。

四、聘用待遇

速录员聘用后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,由武汉江堤物业有限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,发放工资,并办理社会保险。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后,聘用人员的平均月收入约为人民币3050元(含绩效奖金,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)。在此基础上,大学本科生每月加50元,研究生加100元,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加100元。

本院不提供住宿,请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。

对上述公告内容不详尽之处,可咨询本院政治处,咨询电话:84586543(办公电话)。咨询时间:工作日8:30—17:00

  

联系人:程红  18986099978

彭俊娟  13476250191

  

  

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

201841


XML 地图